我們對通姦除罪的一種看法
感覺上大家都覺得單純法律無法限制住情感,但其實對於大多數人還是很有效力的,並且廣泛在這社會上。說不符合比例原則或是大多只處罰女性,根據目前受刑人數比例來看並沒有差距到令人覺得誇張的地步。
在一夫一妻制的情況下容許這種狀況,對有錢人來說就是我可以盡情包養,反正老婆那邊用錢處理即可,確實刑法部份無法挽回情感卻可以有效預防通姦罪發生的比例,當你宣示對另一半忠貞不二之時,就知道違反將受天打雷劈,現代人是不是都認為結婚跟交男女朋友一樣,只是結婚離婚的負責任方式就是用錢解決就好?
當結婚約束力不具有力的法律保護,只會讓弱勢的一方拿到錢的賠償而已,根本無法彌補心靈上的空虛。
有人可能會說感情不就是這樣嗎?用刑法也不能挽回情感呀?
我已經前面說過了,法律是拿來保障守法的人民,立規則是為了保護弱勢抑制強勢的人。
當法律只要賠錢了事如同有錢人不用遵循交通法規一樣愛超速就超速只要賠錢就好,出了人命也只是賠大,完全彌補不了受害者家屬心情。
當酒駕不僅僅只有罰金,而是每犯必關,還能有多少人在路上酒駕?
喔很抱歉 在台灣我酒駕還可以當議員立法委員.還有總統府發言人顆顆
如果法律無沒有報復性行動。又何必要死刑
你可以要言論自由但不能妨礙到別人自由
你可以要性自主權但不要妨礙到另一半特別是結婚後 2022-03-29